当涂新规:弱电线路要入地
已通过杆路架设的各种弱电线路和10KV以下供电线路,应由管线、杆线主管单位拿出方案,结合城乡建设和规划要求进行逐步改造。 日前,当涂县出台《管线杆线建设管理暂行规定》,旨在规范全县管线、杆线工程建设和管理,提升城乡形象。该规定所指的管线、杆线工程,是指交通、水利、公路、供电、供气、给排水、路灯、有线电视、广播、通信光缆、军用光缆等各类管线、杆线设施的建设工程。 该项规定要求,各类管线、杆线主管单位应当依据城乡总体规划、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编制管线、杆线专项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,合理确定管线、杆线通道和走线方式。编制的管线、杆线专项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必须经专家论证和县规委会审定,其中专项规划应报县政府批准。批准后的管线、杆线专项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县规划市容局存档备案。 凡在该县管辖范围内新建、扩建、改建各类管线、杆线工程,应按照已批准备案的管线、杆线专项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组织实施。工程实施前,管线、杆线主管单位应当向县规划市容局申请领取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,未取得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的工程,不得开工建设。